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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手段遏制气瓶连环爆炸事故,专家呼吁加快推广气瓶条码

[发布日期] 2007/1/19 0:00:00

采取有效手段遏制气瓶连环爆炸事故
专家呼吁加快推广气瓶条码管理技术


       2004年7月17日至18日河北省保定市连续发生了4只氧气瓶爆炸事故,5人死亡,9人受伤。7月23日下午江苏省连云港市三家石英制品公司6只氢气瓶分别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二起事故原因均为充装过程中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混合所致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国家技术监督局为此专门发出通报,指示各地质监部门切实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逐只进行充前检查,认真做好充装记录,详细记录气瓶瓶号、充装时间和充装人员,对可疑气瓶、钢印标识不清、超过检验有效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严禁充装,以有效避免类似的气瓶连环爆炸事故的继续发生。
       对于在短短的一周时间之内连续发生2起引起多人伤亡的连环气瓶爆炸事故的问题,江苏省安全生产局专家组专家、教授级高工、著名的气瓶安全专家庄胜强教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庄教授长期从事气瓶安全管理、气瓶事故的原因调查、责任分析和预防对策的研究工作,在气瓶安全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很高的理论造诣。
       庄教授认为气瓶爆炸事故从总体上来说大致不外乎二种,一种是物理性爆炸事故,它主要是由于气瓶本身或附件由于某种缺陷,不能承受瓶内气体的压力而发生的爆炸事故;另一种是所谓的化学性爆炸事故,它主要是由于气瓶内不相容的介质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瓶内气温气压瞬间剧烈升高而导致的爆炸事故。庄教授经过研究得出结论,气瓶化学性爆炸的能量少则是物理性爆炸的几倍、高的甚至可达近100倍。气瓶化学性爆炸的威力十分巨大,后果十分严重。对于不相容气体混装所引发的气瓶爆炸事故,一般情况下,同批次或相近批次充装的气瓶均有可能形成爆鸣性气体,极易发生连环爆炸事故。由于这种爆炸的威力十分巨大,如果在第一起气瓶爆炸事故发生后,后续连环爆炸的隐患不能彻底排除,将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恐惧感,给当地政府工作、相关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我国的气瓶安全事故在八十年代以前,主要是以防范物理性爆炸事故为主。进入九十年代后,随着政府加强对气瓶定期检验制度的管理,以及气瓶制造材料、制造工艺方面的不断改进,物理性爆炸事故相对得到了较有效的控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气体种类的增加,氢气等可燃气体用量的迅速扩大,气瓶化学性爆炸事故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化学性爆炸事故的预防,逐渐变成了气瓶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预防气瓶化学性爆炸事故,应着重做好气瓶充装站的管理工作。国家正在开展的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禁止气瓶大流通、大循环,在气瓶上刻印充装单位永久标识,建立气瓶电脑档案,实行固定充装制度,为从根本上做好气瓶充装站管理工作创造了较好的基础条件。这项工作在开始阶段各地认识不一致,遇到的阻力较大,目前各地各单位都已认识到这是在宏观上实现气瓶安全的根本出路,对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必要性基本没有太大的异议,但由于触及到充装单位的短期利益,具体实施的难度较大。所以在工作的实际进度和推行力度方面各地很不平衡,这项工作仍应抓紧做好,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已经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否则气瓶充装站受眼前利益驱动的影响,极易退回到以前的气瓶大循环、大流通的混乱状态,使得这项旨在加强和改善我国气瓶安全的宏观状况,并能带来长期安全效益的基础性工程功亏一篑,将会给国家气瓶安全宏观管理埋下长期的隐患。
       对于如何避免气瓶化学性爆炸事故中最为恐怖、对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最大、社会危害和影响最为严重的连环爆炸事故,庄教授更是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一方面应加强充装前气瓶的逐瓶检验,尤其是拟充装气瓶内气体性质的判别,防止不相容介质的混装。另一方面应加快推进气瓶信息化管理的步伐,尤其应加快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的以陶瓷条码为代表的气瓶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给每一个气瓶安装一个条码电子身份证,实行一瓶一码,一瓶一档,扫描识别登记,跟踪管理。陶瓷条码采用陶瓷或耐蚀金属作为基体材料,条码信息符号由瓷釉固定和保护,经高温烧制而成,有较好的机械强度、耐酸碱腐蚀、耐磨损、不老化、适合户外恶劣环境永久使用,能满足气瓶管理的各种极端恶劣环境的要求。产品的稳定可靠性和实用性,已经过数十家中外气体充装企业的100多万只钢瓶的实际应用检验。
      采用气瓶条码信息系统后,可以在气瓶流转的各个环节,如气瓶的收发、充前检查、充装记录和充后复检等进行全过程的扫描识别登记,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因为人为差错而造成的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更为重要的是,在一旦发生化学性气瓶爆炸事故后,可以依据操作记录,对相同、相近批次或相似来源的可疑气瓶进行有效控制和鉴别、分析,可以迅速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和责任。对确认的有爆炸隐患的气瓶可以及时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从而防止发生危害十分严重的恶性连环爆炸事故,将事故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
       庄教授十分清楚地记得十年前他亲自参加调查的一次事故,1993年2月1日,江苏扬州制药厂发生了氢气瓶爆炸,一位年仅26岁的年轻工人当场炸死。经现场调查分析后认定是氢气充装时由某个待充气氢气瓶中存有一定压力的氧气余气,混充后所引发的化学性爆炸事故。在相隔9个多月之后的同年11月26日扬州市卫生防疫站内又发生氢气瓶爆炸事故,该站检验科副科长被炸身亡,身首异处,现状惨不忍睹。经鉴定证实该爆炸气瓶与2月1日爆炸的气瓶为同一天、同一单位所充装,可以推断为同一充装原因所造成的氢氧混合所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每当回忆起这起事故,庄教授的心情都十分沉重,尽管当年在第一次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判断正确,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追回了几乎所有相关的可疑气瓶,并从中发现了近10只氢氧混合的气瓶并进行了妥然处理,尽可能避免了更多的连环爆炸的发生。但是限于当时充装站采用的人眼识别气瓶标识、手工登记操作记录的现实条件不可能做到对所有的气瓶充装和收发操作进行逐瓶逐号的详细记录,原始操作记录没有真正的全程可追溯性。没有办法据此彻底追回全部所有的可疑气瓶,致使11月26日扬州卫生防疫站的第二次事故最终未能幸免,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如果当时能够采用气瓶条码信息系统这样的管理技术,则1993年2月1日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就完全有可能依据可追溯性的详细操作记录,把所有的有爆炸危险的可疑气瓶一个不漏地全部找到并妥然处理,那么11月26日的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
       人们应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管理,尤其要重视气瓶化学性连环爆炸事故的防范,气瓶充装虽然属于高危行业,但并不可怕,气瓶事故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措施得当,管理到位,气瓶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当前应尽快全面推广以条码技术为代表的气瓶信息化管理技术,以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防范气瓶安全事故的能力,切实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